首页
《健全白玉县户籍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6-09-02 10:57:28
来源:
白玉县
阅读数:
5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白玉县户籍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谁能领?(补助对象)

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①户籍在白玉县;②在白玉县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③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

以下两类情况不能领:①属于孤儿、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学生(因为已享受其他补助,不重复享受);②父母一方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的正式职工的学生。

二、能领多少?(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100元的定额补助。

三、怎么申请?(核心流程)

主要分四步,重点记住申请截止时间:

1.家长申请:填写《申请表》,向所在乡镇提交材料。

2.乡镇上报(关键时间点):乡镇核实后,于每年6月10日前将名单上报县医保局。

3.公示:乡镇公示至少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4.资金到账:公示无异议后,补助款会通过“一卡通”直接发到学生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里。

四、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县内就读的学生信息,由县教体局负责审核。

县外就读的学生信息,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核实并担责。如果因乡镇上报晚了导致学生没拿到补助,由乡镇承担责任。

五、重要注意事项

施行时间:从2026年6月10日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特别提示:因为父母一方是公职人员就不能领,所以如果父母双方都在体制外(如农牧民、个体户等),只要符合户籍和参保条件,就在补助范围内。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