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玉县河坡镇人民政府公开信息标准目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
| 1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部门预算 | 1.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 门支出总体情况表。2.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 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3. 一般公共预 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 分类款级科目。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 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6.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 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 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 预〔2016〕143 号)等法律法规和 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 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 | ||||||||||||||||||
| 2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部门决算 | 1.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 门支出总体情况表。2.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 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3. 一般公共预 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 分类款级科目。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 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5.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 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 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 预〔2016〕143 号)等法律法规和 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 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 | ||||||||||||||||||
| 3 | 农村集体土地 征收领域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 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 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 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 | 1.在实地启动 拟征收土地工 作时,在村公示 栏公开。 2.收到征地批 准文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在政府网站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 | |||||||||||||||||
| 4 | 农村集体土地 征收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 更)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 | ||||||||||||||||||
| 5 | 扶贫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 更)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6 | 扶贫领域 | 政策文件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 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 更)20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7 | 扶贫领域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 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 见》 | 信息形成(变 更)20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8 | 扶贫领域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 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 下达 15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9 | 扶贫领域 | 扶贫资金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 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 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 公布 1 次当年 情况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0 | 扶贫领域 | 扶贫项目 | 行业扶贫相关财 政资金和东西部 扶贫协作财政支 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 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 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 更)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1 | 扶贫领域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 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 目标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 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 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 更)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2 | 扶贫领域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 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 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 更)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3 | 社会救助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4 | 社会救助领域 | 办事指南 | 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临时救助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 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2〕45 号)、《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 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5 | 社会救助领域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2〕45 号) 、各地相关政 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公示 7 个工作日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6 | 社会救助领域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批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2〕45 号) 、各地相关政 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7 | 社会救助领域 |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6〕14 号)、各地相关政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公示 7 个工作日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8 | 社会救助领域 |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 | 审批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6〕14 号)、各地相关政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19 | 养老服务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 件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0 | 养老服务领域 | 扶持政策措施 清单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 持政策措施之 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1 | 养老服务领域 | 养老服务扶持 补贴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 申请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 部门、时限、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 持补贴政策之 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2 | 养老服务领域 | 高龄津贴 | ●高龄津贴补贴依据、对象、标准●高龄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 部门、时限、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 贴政策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3 | 涉农补贴领域 | 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 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 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 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农业生产发展资 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 号)、《2018—2020 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 〔 2018 〕 13 号 ) 、 《 四 川 省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指导意见》(川农业〔2018〕35 号)。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4 | 涉农补贴领域 | 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 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2017〕41 号)、《财政 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 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 农〔2016〕26 号)、《四川省农 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川财农〔2017〕95 号)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5 | 就业领域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 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 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6 | 就业领域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 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 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7 | 就业领域 | 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 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 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8 | 就业领域 | 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 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 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29 | 就业领域 | 公益性岗位补 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 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 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0 | 安全生产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1 | 安全生产领域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2 | 安全生产领域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 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 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3 | 救灾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4 | 救灾领域 | 备灾管理 | 灾害信息员队伍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 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 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5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 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6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 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7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 建救助 |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 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8 | 农村危房改造 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39 | 农村危房改造 领域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对 象申请条件 | 属于当地农业户籍并长期在家居住,且只有一套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 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人家庭户中任意一种类型。向当地村委会申请,村 委会要及时公示、乡镇审核及公示、住建局备案。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 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 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 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 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 等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0 | 农村危房改造 领域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 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补助资金标准 结合本县实际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 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 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 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 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 等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1 | 农村危房改造 领域 | 条件与标准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属于当地农业户籍并长期在家居住,且只有一套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 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人家庭户必须通过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 扶贫移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农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 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 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 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 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 等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2 | 农村危房改造 领域 | 对象认定 | 认定结果 | 贫困户经乡镇上报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扶贫移民局确认后,由乡镇、 村建中心对贫困户现有住房进行危房等级评定、审批后上报住建局备案并录入 系统,分批改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 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 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 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 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 等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3 | 户籍管理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4 | 义务教育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5 | 生态环境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6 | 食品药品监管 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7 | 公共法律服务 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8 | 卫生健康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49 | 公共文化服务 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50 | 保障性住房领 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51 | 社会保险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52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政策文件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53 | 公共服务 公领域 | 公共服务事项 目录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54 | 公共服务 公领域 | 公共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缴费标准、收费依据、资料要件 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
| 55 | 行政权力领域 | 行政权力事项 清单 | 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型、设定依据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公开 | 白玉县河坡镇 | 党政公示栏 | 社会 | 全文发布 | 乡级、村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