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发〔2021〕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各寺庙管理委员会:
《白玉县乡两级“一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白玉县“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白玉县“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白玉县“特殊人群授权代办”事项清单》等4个事项清单已经十四届白玉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立足各自职责,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其中:“一证通办”涉及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主动公布事项清单,并指导各乡(镇)将事项全部入驻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证通办”专窗,实现群众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完成事项办理;“一照通办”涉及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主动公布事项清单;“省内通办”涉及部门要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的申请材料、相关情形、受理条件、常见问答等要素中,向企业群众主动说明“省内通办”的业务办理模式;“特殊人群授权代办”涉及部门要及时下发正式文件,明确“特殊人群授权代办”事项清单、业务模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条件等要素。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附件:《白玉县乡两级“一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白玉县“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白玉县“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白玉县“特殊人群授权代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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