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举行白玉县中心城区及阿察镇等四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白玉县白玉大厦9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白玉县中心城区及阿察镇等四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1)拟邀请辖区范围内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派的代表。
(2)辖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
五、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9月4日前(法定工作时间内),持《听证申请》(附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联系人:曹锋萍;联系电话:0836-8322263。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经申请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白玉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附:
听证申请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盖章)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 白玉县中心城区及阿察镇等四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 |
依据和理由: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四条 |
1.请按上述要求认真填写; 2.公民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听证申请书须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