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白玉县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白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白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iy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白玉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白玉县建设镇河东街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2
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836-8322075
传真号码:0836-8322075
邮政编码:627150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提交时间:{{selectData.creationTime}}
特征性描述:{{selectData.description}}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applyWayTypeName[selectData.getWay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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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