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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8 18:36:46
来源:
白玉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阅读数:
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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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白玉县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白玉县行政审批局基本情况、“一网通办”工作信息、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信息、政务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71条。其中,云上白玉发布信息68条、白玉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白玉县行政审批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严把文字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2023年,我局根据州行政审批局工作要求,将白玉县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清单、白玉县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白玉县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多渠道对外公布,不断完善本部门数据库建设并做好持续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机制,加强部门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平台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可靠。白玉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年更新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行政审批局公众号内容数据一致,并及时更新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领导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分管领导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科室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局办公室定期自审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到位,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布的个别信息存在用词用句不够规范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在新媒体平台上,与群众互动回应不够及时、主动。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审查机制并且严格执行,及时利用第三方内容审查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中的建议、投诉等,由局办公室统一接收转办,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