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规划符合情况核实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白玉县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审批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个人建房行为。12月4日,我局对申请自建房情况进行了土地属性、规划符合性等方面的核查核实。
对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管理是指城乡居民自行建房的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建房活动的规范、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城乡环境卫生、建筑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权益等各方面的利益,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不得侵占城镇道路、公共通道、公共绿地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不得阻碍交通和影响消防、电力、通讯、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设施安全,并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通过本次核查工作,进一步有效加强了我县城镇建房审批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