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 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投资 计划;组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行洪论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管理;承办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项目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中央、省、州、县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审核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江河堤防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