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州县级荣誉称 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 教育、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实施技能人才 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含国〈境〉外专家)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