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联络县外机构和
组织在县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
3.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
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
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监督、协调全县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
工作,组织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和县级验收,实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
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大中型水电移民工作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8.贯彻执行省、州有关两项资金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两项资金项目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
金和三州开发资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两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责任。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以工代赈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
搬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