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牵头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外援受援项目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机关和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指导监管林业和草原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的兑现落实,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负责林业和草原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