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双语教学)工作;负责全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乱收费行为;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拟订全县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等有关政策,组织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参与基础教育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推进语言信息化建设。二是职业与成人教育股(“9+3”管理办公室)。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对全县职业技术教育进行指导、评估;负责全县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实施工作;参与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实习实训基础建设;统筹规划与协调成人教育工作,拟订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文件,归口管理职后教育、专业证书考试工作。三是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负责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导全县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