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组织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县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县级审批的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州、县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环保、造价和进度。指导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