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 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提出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编制 政法、政权、城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支持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战略和政策。拟订藏区专项资金项目规划,提出使用藏区专项资金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藏区专项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汇总申报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指导监督项目计划实施。 承担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县级各部门、各乡(镇)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 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相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