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3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甘府发〔2020〕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主要任务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不再自建工作平台,使用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本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白府发〔2020〕8号 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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