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县县级以上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告
(2020年第四季度)
1.监测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白玉县共监测3个县级(磨房沟、比柯沟、木工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点位),为地表水水源地断面。
2.监测点位
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3.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项目、表2项目、表3项目,共109项,并统计取水量。
4.评价标准和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水温、河流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
5.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0年第四季度,白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点位)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水质达标情况见附表。
附表:县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
序号 |
城市名称 |
水源地名称 (监测断面) |
水源 类型 |
是否达标 |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
水质类别 |
1 |
白玉县 |
磨房沟 |
河流 |
达标 |
|
Ⅱ |
2 |
白玉县 |
比柯沟 |
河流 |
达标 |
|
Ⅱ |
3 |
白玉县 |
木工沟 |
河流 |
达标 |
|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