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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州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6-07-26 12:40:54
来源: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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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原州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白府办函〔2026〕8 号


县级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部 署,近期省审计厅将对原州政府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 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做好本次迎审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主 要领导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高质高效配合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 计各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闭环推进,保障审计工作高效、规 范、有序开展,现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见附件。工作专 班要全面统筹本次审计各项工作,做好前期迎审准备,做实自查 自纠,研究解决审计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各相关 部门履职尽责,审核督促各类资料报送,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圆满完成。 

  二、工作要求 

  此次审计主体是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延伸至 18 个县人民政府,审计重点包括综合履职与决策管理,财政财 务收支与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民生 领域、债务风险及监管履职等,县级各单位要做好审计配合和随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专班要严格把控送审资料质量,杜绝资料漏报、错报、迟报、不实等问题,确保上报资料完整规范、 真实有效,本次审计所需各类资料、数据报表、佐证材料等,严 格执行审核上报制度,各单位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审计相 关资料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完成资料梳理汇总并报政府分管领导 审核把关,再报工作专班会审,工作专班需召集县政府办、县审 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审核通过、规范归档后, 由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统一汇总上报,严禁未经审核直接上报、私自报送资料。 


  附件:迎审工作专班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迎审工作专班 


长: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

副组长: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曾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蔡 雄 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员:郑 云 清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审计局局长 扎西达吉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马 志 勇 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局长 蒲 吉 源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丹增扎西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仁青康珠 县民政局局长 罗 晓 勇 县司法局局长 马 国 忠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成 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格松邓珠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汤 继 华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四郎扎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四郎翁青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拥忠泽郎 县水利局局长 根秋桑珠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泽翁曲珠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白玛降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白马泽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地 巴 登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达瓦志玛 县统计局局长 张 顺 蓉 县医保局局长 达瓦俄色 县信访局局长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泽仁拉姆 县档案馆馆长 杨 岳 飞 县项目促进中心主任 刘 吉 云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全面统筹本次审计各项工作,研究解决 审计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审核督促各类资料归集、报送工作,对接上级审计部门,全程跟进审计进度,保障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县审计局,由曹峰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