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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玉县政务公开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12-23 11:57:40
来源: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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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玉县政务公开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玉县政务公开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甘办函〔2023〕1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强化工作部署、聚力攻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增强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为民、高效、廉洁政府。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补短板强弱项攻坚行动。聚焦国、省、州历次对网站、政务新媒体考核中的高频失分项、单项否决指标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1.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聚力培优做强主账号。针对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僵尸”新媒体注销慢、“雷言雷语”错情频出等突出问题,选派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开展集中攻坚。〔完成时限:2023年9月3日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2.强化工作对接,实现一号登录和分类搜索。针对领导信箱等网站具有互动交流功能的栏目未实现统一注册登录,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未实现一号登录,网站政务服务事项搜索结果未进行分类展现等问题。由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对接州大数据中心开展业务系统端口申请对接等工作,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9月3日前;牵头单位: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3.强化政民互动,提升办理答复和留言公开质效。针对县网站领导信箱等咨询建言类栏目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等公开要素不全,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和统计数据情况,留言办理答复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由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牵头,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领导信箱咨询建言类来信选登和回复办理,确保每季度来信选登不少于4条,咨询建言类信件受理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通过网站留言板块转12345办理的留言,咨询建言类留言受理单位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其他留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务必高度重视领导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及时响应,接诉即办,坚决杜绝“超时办理”,提高办理质效,所有留言必须确保按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由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牵头做好领导信箱系统与甘孜州综合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对接,确保领导信箱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实时展现、实时公开。〔完成时限:2023年9月6日前,牵头单位: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4.强化办事服务精准公开,全力提升“一网通办”质效。针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甘孜分站点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日常检查中出现错敏字、缺字、特殊字符、信息不精准、要素不全、基本信息缺失、逻辑错误、实际办事流程与办事指南“两张皮”等问题,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核验工作。重点核查以下内容:一是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设定依据内容是否为空或未明确具体条款内容;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中设定依据的政策文件是否关联至网站政策文件库,若显示为空,则为关联失败。二是事项办事指南是否缺失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其中办理时间是否与当前工作作息时间匹配,办理地址是否为当前业务办理地点,咨询电话是否能够正常接通且为业务办理窗口或办公室电话。三是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为表单时,示例样表和空白表单是否能够正常预览和下载;所展示申请材料是否与线下实际办理所需材料一致;办理事项涉及特别程序的事项,是否已配置特别程序;办事指南所展示网上办理和全程网办是否与线下实际办理一致;涉及收费事项是否配置相关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要高度重视办事服务公开,加强分类指导,常态化开展培训和督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规范和监督考核制度,精准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对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核准核细,确保准确无误。要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动态调整,进一步梳理规范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调整公布。〔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前;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5.强化网站意见征集工作,提升决策预公开质效。针对县政府网站、各乡镇、部门网站意见征集栏意见征集发布少,甚至出现空白栏目和长期不更新栏目,或发布了意见征集但未同步公开意见反馈结果等问题。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相关文件需要征求意见的必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群众意见,并按时公开反馈结果,确保每年在政府网站发布意见征集不少于6条。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征求意见稿)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发布,保障公众参与权。〔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6.强化政策文件发布,提升解读质效。针对县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政策文件发布少、要素不全,政策解读量少质弱、解读与文件未关联等问题。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完善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要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布本地区、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县长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访谈等形式带头开展政策解读每年不少于1次。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必须全量解读、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政府常务会、全体会必须全量做图文解读,县政府网站每年发布本级政策解读不少于10条,并同步做好政策与文件关联。〔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二)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质行动。针对部分重点领域信息无人牵头、无人管、无人公开,空白栏目多、有内容不更新,内容与栏目“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对照“五公开”要求和国家部委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完成空白专栏补录和不规范内容清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具体分工见附件(白玉县重点领域信息任务分解表)。〔完成时限:2023年8月25日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三)开展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行动。全域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提升。

1.全面建成数字政府“四个一网”。按照省、州政务公开要点,完成数字政府“四个一网”(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建设,建成本地“数字政府”专区。〔完成时限:2023年9月3日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2.全面建成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按照省、州政务公开要点,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区和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专栏建设,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完成时限:2023年9月3日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强化基层法定民生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各部门加强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乡(镇)政府要加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于9月6日前完成上述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充实、空白栏目补录和不规范内容清理。〔完成时限:2023年9月6日前;牵头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4.强化基层政务公开行业垂直管理。根据最新制发的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国家部委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8月25日前完成县、乡两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完善常态化行业领域政务公开抽检、督导、培训等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9月6日前;牵头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5.完成政务服务场所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部署要求,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于9月16日前完成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综合窗口)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前;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把政务公开集中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牵头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严格工作流程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建立月通报机制,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纳入政府目标督查负面清单,公开通报批评,并在调度会上检视发言。

(三)强化工作落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对照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推进时限、推进措施、标准要求等,切实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并按每项工作时间节点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工作台账(含工作完成情况)至县政府办公室(502室)。

 

联络人:李卫,联系方式:18383634643

 

附件1:白玉重点领域信息任务分解表

附件2:白玉县政务公开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白玉县重点领域信息任务分解表

 

公开领域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重大建设项目

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项目清单、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

县发展改革局

公共资源交易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

县行政审批局

义务教育

教育概况(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招生管理(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优奖励、优待政策),教师管理(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特岗教师招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名师名校长),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价、学校美育评价),校园安全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

户籍管理

出生登记收养、入籍等登记、注销登记、迁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暂住证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

县公安局

社会救助

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

通用政策、机构名录、养老服务业务办理、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公共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查询服务、法律援助

县司法局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县财政局

就业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服务、就业困难援助、高校毕业就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服务、养老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服务、失业保险服务、社会保障卡服务、企业年金方案备

自然资源

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许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生态修复项目批准、实施用地审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耕地保护、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矿业权出让信息、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县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

政策文件、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监督与执法、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数据

县生态环境局

保障性住房

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政策法规、征收、评估、补偿

农村危房改造

政策文件、执行、管理、结果

市政服务

城镇燃气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城市综合执法

城市综合执法

涉农补贴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县农牧农村科技局

公共文化服务

政策文件、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旅游

政策文件、公共服务、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政策文件、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卫生健康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中藏医药、医疗机构名单名录、公共医疗卫生政策与法规、公告公示、综合监管、安全卫生、热点提示、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包虫病综合防治、医疗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安全生产

政策文件、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县应急管理局

救灾

救灾管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宣传、应急专家库

食品药品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县市场监管局

乡村振兴

政策文件、工作推进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四好农村路、水路运输、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

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2

 

白玉县政务公开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 成 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巴    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降    平  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主任

呷绒志玛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群众工作接访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白玉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