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白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12-27 16:39:21
来源:
白玉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62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二是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实际,我局在信息公开栏设置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人社信息和动态,及时公开信息。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